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 (2021教育部面试公告)

2023-03-05 4:51:56 最新知识 梁佰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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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 2021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 部署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 行)》(辽教发〔2015〕190 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 2021年 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笔试成绩查询

2021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 考试中心公布,考生于2021年12月9日登录网站(http ∶/ntce.neea.educn )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22年1月8日至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人数较多的类别,考试日期顺延)。

(二)面试地点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设在各市,面试地点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三、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 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 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 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 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 评分等环节进行。

四、面试程序与科目

(一)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 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 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 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 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 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 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 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 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二)报考中职文化课考生面试使用测评系统;报考中 职文化课(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3个学科)考生 需持有与所申请任教学科一致的一节课纸质教案及课件 (PPT), 教材选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标准详见附 件4)。

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考生面试不使用测评系 统。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考生需持有与所申请专业 一致的一节课纸质教案及课件(PPT )和实训项目设计方案, 教材选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标准详见附件5、附件6 )。

报考中职文化课讲授时间为 20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 实习指导课讲授时间为10分钟,实训项目设计方案说明时间10分钟,共20分钟。

面试程序为∶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按照准考证时间到达候测室。

2.考生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入面试室。进入面试室后把 纸质材料和 盘交给评委,考生进行讲授展示,面试时间为20 分 钟 。

3.考生答辩,评委围绕考生讲授内容进行提问。

4.考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考生离开考场。

(三)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面试科目分为∶ 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 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心理健康 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考生需选择相应的报考科目;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 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报考中职文化课类别考 生面试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一致;报考中职专 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 述 。

2.根据教育部要求新增部分学科。其中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初中、高中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 学全科”学科。具体面试由各市教育局自行命题和组织。面 试内容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

五、网上报名与确认

(一)报名条件

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 行)》(辽教发〔2015〕190号)规定的报名对象、报名条件, 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的,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1.户籍或居住证在辽宁省的已毕业人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市,居住证所在市报考。

2.辽宁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 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根据本校寒假放假时间,考试就 近选择在“高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本次面试。

(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 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17∶00,逾期报 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 内 ,自行 登 录 教 育 部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网 (http∶/ntceneea.edu.cn ), 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填 报 信 息 。

注意事项∶

1.参加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 网报时不用重新注册。参加其他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 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及报 考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考生所 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 面试报名资格。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 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 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2.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 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 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规定造成填报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报名系统提示重置密码,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 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 码,可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密码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 010-82345677)

(三)网上确认

本次面试确认环节全部采用网上确认信息方式,考生无 需到现场确认。考生信息只在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 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 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上报进行确认、审核。网上确认时 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14日,具体时间详见各市教育局 确认点通知。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和确认信息手续的,视为 放弃报考。各考区确认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四)考试缴费

审核合格通过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 纳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 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价函〔2018 〕95 号)规 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 幼儿园、中等职业 教师为每人 220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 180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12月15日24∶00 ,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1月3日开始,考生自行 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 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 试 。

六、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

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考生自行登 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次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二)合格证明发放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 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 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面试成绩公布 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 查询、下载、打印PDF 格式“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 彩打都可以),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 3 年,具体有效期日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日期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 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 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 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三)考生须提前关注、了解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 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 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要求,及时关注本人考 试所在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状况 自查,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 疫情检查和管理。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辽宁省 2021年下半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并 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 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

防疫工作安排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 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考生在考试当天入场时将填 写完整的《辽宁省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 情防控承诺书》交给工作人员,考生须提供开考前 48小时内 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从考试进入考场时间计算,倒推 48 小时,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并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 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其 他未尽事宜,参照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查看地址:

附件1: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确认点联系方式(1).xls

附件2: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1).doc

附件3: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1).doc

附件4:

1.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确认点联系方式

2.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3.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4.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测试标准

5.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面试测试标准

6.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测试标准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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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公告 ?

文章来源: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1月9日举行。现将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1年12月9日9:00—12月12日17:30。

(二)网上缴费:2021年12月9日9:00—12月15日24:00。

(三)准考证打印:2022年1月3日—1月9日。

(四)面试时间:2022年1月8日—1月9日(考生人数较多考区面试结束日期将顺延,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成绩公布:2022年3月1日。

二、报考条件与对象

(一)报考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即: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对象

1.江西省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江西省居住证,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者,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2.在江西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持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3.江西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4.江西省户籍在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5.2021届及以后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要求执行。

三、面试科目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要求,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进行相应调整,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14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22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21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五)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一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学专业报考相应科目。

四、面试内容、方式与程序

(一)面试内容

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考生进入抽题室,按照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随机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考生只随机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根据试题清单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生将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交考官核验,核验无误后,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8.离场。考试结束后,考生上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后,考官归还考生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给予《放行条》,考生凭《放行条》离场。

五、面试网上报名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及考点选择

1.考生可于12月9日9:00—12月12日17:30期间,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

2.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所在设区市(考区)参加考试;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选择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设区市(考区)参加考试;新增学科(即: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特殊教育、小学德语、小学法语、小学西班牙语、初级中学心理健康、初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德语、初级中学法语、初级中学西班牙语、高级中学心理健康、高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德语、高级中学法语、高级中学西班牙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的考生选择省教师资格面试直属考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3.考生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提示和报名注意事项,按照报名系统指引进行信息填报。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如有违反,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二)网上缴费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完成后,考生必须于12月9日9:00—12月15日24:00,通过网上在线支付完成考试费缴纳,具体办法可参见“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相关公告。面试收费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473号)执行,每人280元。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做信息删除处理。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1月3日—1月9日。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六、面试成绩公布及合格证打印

(一)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2022年3月1日公布,考生可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面试报名考区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只对考生考试有关信息与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评审过程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二)面试合格证打印

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该证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3年。

七、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2021年下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需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网上报名。已参加2021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直接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栏目指引进行报名。

(三)考生忘记密码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以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以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电话重置密码。考生可以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八、其他事宜

(一)考生应凭打印的纸质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社会人员身份证件不能显示本省户籍时须同时携带户口簿,社会人员在居住地参加考试须同时携带在有效期内的当地居住证)。

(二)考生面试试讲(或演示)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或迟到15分钟及以上的,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理。

(四)考生如有相关问题,可关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或“江西教育网”(),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的相关信息,也可以电话咨询相应的考区,各考区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五)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校寒假放假时间,可选择在“高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本次面试。

(六)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严肃处理。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提前在微信或支付宝更新本人健康码和行程卡,同时打印《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安全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本人签字确认,并对《安全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注意科学防疫,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前14天起,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本省,尽量减少跨市流动,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考前14天内,考生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考生出现体温超过37.3℃症状,须持考前48小时内在省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五)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考生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在候考、抽题、备课等环节,考生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面试环节按照要求摘戴口罩。

(六)考试当日,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考生入场时若现场两次测量体温超过37.3℃,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在身份核验环节,须出示填写完整的《安全承诺书》、纸质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安全承诺书》应在进入考点时交予监考人员。

(七)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理。

(八)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分批、错峰离场。

(九)发热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

(十)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西教育网”()和各考区网站,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规定执行。

附件查看地址:

附件:1.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咨询电话.docx

2.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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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教育部面试公告(2021教育部面试时间) 第1张

天津市2021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公告 ?

文章来源: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要求,现将2021年下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日16:30;

报名材料在线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9日—12日17:3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24:00;

考试时间:2022年1月8日—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二)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规定的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及材料申报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二)线上材料申报。网上报名后,考生须登陆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进行线上材料申报,登陆地址:

申报系统与网上报名系统同步开放。

考生须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图片,要求如下:

1.拥有天津市户籍的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簿原件)。特别提示:持有集体户口的考生,除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2.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非津籍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考生本人的天津市居住证;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3.在津的港澳台居民

①考生本人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4.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②考生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③在读研究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特别提示:上述考生可根据学校假期安排选择在津报考或户籍所在地报考。

5.在境外教育机构取得学历证书的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簿原件)或天津市居住证;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原件、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特别提示:

1.考生报名时,须选择笔试报名所选考区。

2.网上报名后须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所需材料,并随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审核情况。

3. 对于极少数无法在线完成审核的,考生须按照考区安排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三)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260元/每人。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即视为本次考试报名完成。

(四)准考证打印。2022年1月3日—9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请考生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所有考生均须至少于考前14天(12月25日前)返津,考前14天内有天津市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在津参加考试。

(二)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

(三)如实填写《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卡与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1)和《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3-2)。

五、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文化课考生的面试与高中类别相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此部分为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题目、专业知识、德育与班主任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根据《考试大纲》规定)

(五)《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见附件4)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教材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见附件5)执行。

六、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和特殊教育12个科目。

(三)中学(含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同时,本学段还单独设有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和特殊教育4个面试科目。凡已通过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也可直接报考上述单独设置的面试科目,其“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

(四)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八、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2年3月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成绩单到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九、合格证明

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输入。)

十、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在天津市的人员、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人员,可按照规定时间向天津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为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并通过其网站()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网站查询。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区教育局。

十一、注意事项

(一)依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凡本人户籍关系不在本市的考生,须持本人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报名手续。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和申报系统进行填报,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 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有关面试报名注册事宜

1.2021年上半年及之前笔试合格考生,需重新注册并填报个人信息。

2.2021年下半年笔试合格考生,不需重新注册。

(四)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报名。

(五)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附件查看地址:

附件1: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2:2021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咨询电话

附件3: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附件4: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

附件5: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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