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能打疫苗?这42种情况全说了
1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2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3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4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5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6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7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8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种。
9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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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可以接种。
11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
12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可以接种。
13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4慢性鼻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5慢性肝炎不用吃药治疗,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16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17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可以接种。
18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19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可以接种。
20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21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22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23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来说, 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4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 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5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暂缓接种。
26月经期、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并且继续哺乳。
27妊娠期不能接种。
28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疫苗的问题。
30新冠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 14 天
31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 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32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 14 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33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 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34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疫苗。
35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36接种后也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37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38如遇本市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 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比如中生北京所、中生武汉所、科兴中维替换)。
39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2剂即可。
40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
41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灭活疫苗按照程序完成两针,不再加强。
42其他情况请垂询接种点医
不能打新冠疫苗人分为绝对不能打的人和暂时不能打的人。
一、绝对不能打新冠疫苗的人
不能打新冠疫苗人群:过敏人群、患有急性疾病的人群、孕妇、未得到控制的严重神经系统疾病等。
1.对疫苗成分过敏的人不能注射新冠肺炎疫苗;过去有严重过敏反应的人不能注射新冠肺炎疫苗,如急性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呼吸困难等。
2.患有急性疾病的人,如发烧、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无法控制的严重慢性疾病等。,不能注射新冠肺炎疫苗。但是,如果慢性病不在发作阶段,病情稳定,可以注射新冠肺炎疫苗。
3.目前怀孕的女性不建议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但是,如果您在注射新冠肺炎疫苗前后怀孕,您可以采取医学措施终止妊娠或推迟妊娠准备,而不是注射新冠肺炎疫苗。
4.对于无法控制的严重神经系统疾病,不建议注射新冠肺炎疫苗,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
5.处于各种疾病急性或严重阶段的患者不能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二、暂时不能打新冠疫苗的人
感冒和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温≥37.3℃);处于重感冒、心肌梗死等疾病急性期的人群;病毒等引起的急性腹泻的人;引起恶心、呕吐、头晕、头痛等的人。原因不明;处于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发作期的人群;高血压等慢性病控制不佳的人群;处于恶性肿瘤放化疗期等人群。
三、建议接种新冠疫苗的人群
1.60岁及以上人群是新冠肺炎感染后病情严重、死亡风险高的人群。临床研究数据显示,该人群疫苗接种安全性较好。与18-59岁人群相比,接种后中和抗体滴度略低,但中和抗体阳性转换率相近,提示疫苗对60岁及以上人群也会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建议接种。
2.慢性病人群是指新冠肺炎病毒感染后出现严重疾病和死亡的高风险人群。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患者在新冠肺炎不禁止接种,建议接种。
列举如下:
1、生活中常见过敏原(如尘螨、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等)过敏者。
2、轻中度帕金森病、病情稳定的阿尔茨海默症患者;脑卒中患者,治愈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
3、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稳定期可以接种;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无明显发作,且处于控制阶段。
4、肺结核患者非活动期;慢性肺部疾病患者疾病稳定期。
5、收缩压<160mmHg且舒张压<100mmHg,或定期规律服药自我监测血压稳定者;
6、冠心病、心力衰竭、心律失常、瓣膜病稳定期;心脏支架、起搏器、搭桥、射频消融3个月后。
7、稳定的透析患者、肾病综合征患者,可以接种新冠疫苗,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8、慢性肝炎、肝硬化患者病情稳定期,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慢性乙肝、丙肝患者病情稳定。
9、风湿免疫系统疾病患者在病情稳定期可接种新冠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10、糖尿病病情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甲状腺功能减退,服用稳定剂量的左甲状腺素片,T3、T4、TSH正常者;高脂血症、高尿酸血症者病情稳定期,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垂体功能减退替代治疗稳定者。
11、恶性肿瘤患者手术、放化疗结束3-6个月后,临床检查指标恢复良好,接受辅助内分泌治疗者可以接种;恶性肿瘤治愈患者。
12、普通外科手术、骨折、外伤后,身体恢复良好,无其他不适,可以接种;精神病、抑郁症等精神类疾病患者,病情稳定期可以接种。
对于过敏体质的人,一般我们是不主张使用疫苗针的,因为疫苗对于身体来说是个异物,是会刺激机体反应的,这时候有可能会引发机体的反应,出现荨麻疹.不过您可以口服抗过敏药物控制.要看您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