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费用在计算所得额是需要调整,税法不确认坏账准备、减值准备、预提费用等作为当期损益的抵扣项。故需要转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假设公司某年所得额为800万元,其中坏账准备提取100万元、减值准备50万元、预提费用50万元,缴税所得额计算为1000万元。税率25%,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2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万元
贷:应付税金-应付企业所得税 250万元
下个年度应收款项减少、账龄发生变化等原因坏账准备红冲100万元,减值准备未变化,预提费用当期减少50万元,当年所得额为100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250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万元
应付税金-应付企业所得税 212.5万元
一般在每季度计提所得税费用不会考虑这些,只是每年最后一次计提所得税费用时才会进行所得额调整,值得提醒的是坏账准备计提、减值准备计提、预提费用计提后,影响的当期所得额在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额时必须冲回,不是账面冲回。
季度有利润的时候,或者建筑业外出经营的时候,房地产收到预收款的时候需要预交企业所得税。
预交企业所得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借方核算,同时贷方会导致货币资金减少。
预交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一、预提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预提所得税是指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其计税依据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必要原则:企业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利润,必须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整后,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二、预缴企业所得税分录
1、按预收账款当期的发生额扣除期间费用及税金计算缴纳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应及时计算已实现的收入同时按规定结转成本,经过纳税调整计算出的所得税反映在利润表中: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三、计提缴纳所得税分录
1、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上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3、月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预提所得税,简称预提税,是指预先扣缴的所得税。
它不是一个税种,而是世界上对这种源泉扣缴的所得税的习惯叫法。我国税法第三条和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都应当缴纳百分之十的所得税。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股息、红利)、利息、租金、财产转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和其它所得。
均应就其收入全额(除有关文件和税收协定另有规定外)征收预提所得税。按预提方式,即由所得支付人(付款人)在向所得受益人(收款人)支付所得(款项)时为其代扣代缴税款,课税的一种个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
预提税额的计算公式:
1.预提税额=收入金额×税率;
2.支付单位代扣代缴所得税额=支付金额×税率。